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经济 > 文章 当前位置: 经济 > 文章

中国人民银行通报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时间:2021-10-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通报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来源:央视网

  据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消息,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21年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两类情况,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

下一篇:长三角帆船联动,这里将建成中国首个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

合作网站 | 联系《青年法治网》 | 关于《青年法治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微信:625764804  |  地址:www.54l.net[邮箱:fzbbjb@qq.com]  |  电话:010-8675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