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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全市餐饮店有序开放堂食 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餐厅

时间:2020-03-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21日,记者从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文昌市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开放堂食经营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备相应的防疫物资,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除就餐外,要求顾客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餐厅。包厢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开放50%座位,隔座就餐,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5米。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放堂食经营服务的通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海南省餐饮酒店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开放堂食经营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二、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开工返岗前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调查,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凡体温超过37.3℃以上或存在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一律劝返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并立即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疫物资,如体温计(额温枪)、口罩、消毒剂等,保障员工日常工作防护需求,所有从业人员服务过程须佩戴口罩、勤洗手。

  四、必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对过期或已开封的食品原材料及调味品进行清理,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五、在门店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超过37.3℃以上或存在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同时要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劝导顾客返回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六、除就餐外,要求顾客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餐厅。

  七、规范就餐方式,减少桌椅摆放,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5米,控制店内就餐人数,不同就餐家庭、团队要隔桌就坐,同一家庭或团队要保持适当距离,大堂餐桌同时使用数量不超平时的60%。

  八、包厢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开放50%座位,隔座就餐。

  九、加强餐饮具的消毒、保洁管理。客人落座后才摆放餐饮具,客人未使用的餐饮具也要清洗消毒,不得回收使用。

  十、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要及时对桌椅用品等进行更换或清洗消毒。

  十一、确保经营场所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使用中央空调的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场所中央空调使用若干建议》要求,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频次,进行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

  十二、食品采购、加工制作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十三、不得经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动物产品,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体畜禽。

  十四、疫情解除前,不得承接婚宴、培训、同学会等各类聚会、聚餐活动。

  十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Ⅲ级响应机制结束,《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堂食试点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告》同时废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开放堂食经营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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