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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保护野生动物,不能有“隐秘的角落”

时间:2021-05-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保护野生动物,不能有“隐秘的角落” 人民锐见

  “鹩哥幼鸟、八哥鸟幼体、会说话画眉活体鸟、秀眼鸟、百灵鸟”“联系客服,看鸟加微信”……在一些网购平台,鸟类交易颇为活跃,有的甚至涉及国家保护鸟类。从非法捕获鸟类,到社交软件发布信息,再到利用网购平台交易,这条灰色利益链条,值得高度警惕。

  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捕猎,一直是我国法律的鲜明态度。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通过了一项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并进一步明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相关平台所展示的鸟类里,灰鹦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鹩哥、画眉、百灵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八哥、秀眼、喜鹊等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珍稀鸟类都受法律保护,岂能成为任人把玩、非法交易的“笼中鸟”。

 (图源网络) (图源网络)

  从多地开展“清网行动”到多部门开展保护候鸟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政府一直在行动。铁律之下、重拳之下,仍有一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公然在这些平台贩卖国家保护鸟类,形成恶劣示范。事实上,非法交易、贩卖野生动物不是新问题,非法交易的种类也不仅限于国家保护鸟类。为什么类似行为屡禁不止?非法交易何以如此猖獗?这固然有法治意识淡薄的因素,但更大程度上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而知法犯法。说到底,贩卖的鸟类很大一部分来自野外盗猎,成本低、非法获利高,是典型的“一本万利”的买卖;且捕获难度越大,品种越珍稀,非法获利空间就越大,因此许多人不惜铤而走险。

  要看到,一些非法交易具有隐蔽、灵活、分散等特征,给监管、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违法成本低,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纵容了非法交易之风。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织密织牢野生动物的保护网,必须彻底斩断非法交易利益链条。一方面,应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非法捕猎、违法买卖者付出更大代价;另一方面,还应切实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承担起社会责任,压缩非法交易的空间。此外,也不妨发动群众,主动制止非法捕猎、自觉抵制违法交易,壮大保护力量。

  “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亲近自然、喜爱动物某种程度上是人类天性,但这种喜爱不能扭曲成侵扰、占有。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少一点猎奇和傲慢、多一点尊重和敬畏,还“笼中雀”一片自由、安全的天空,也是为我们共创一个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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